图1/数创绿色发展论坛召开
作为服贸会ESG主要论坛之一,数创绿色发展论坛通过邀请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专家,俄罗斯自然科学院、俄罗斯工程科学院院士,以及其他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围绕“数创绿色发展 ESG永续未来”这一主题展开探讨。我会理事、中伦文德高级合伙人、中伦文德刑事法研究院院长许波律师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本次论坛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个人观点。
围绕“数创绿色发展 ESG永续未来”这一主题,不同与会人员从不同角度分享了各自的见解。其中,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志坚教授表示,中国ESG蓬勃发展,在政策体系构建、ESG信披、ESG投资和国际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阶段,中国ESG将会持续向基层发展,进一步推动地方性ESG立法。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认为,企业告别“假环保”,首先在于守住法律底线。企业也需扭转思维,提升对NGO和媒体监督信息的重视,积极借用数字化技术,将长期目标分拆成可量化、可测算、可追踪的定量指标,定期披露。俄罗斯卡普特金·德米特里·叶菲莫维奇院士认为,ESG投资理念,要更多契合中国的高质量发展并注意与国际相关准则、规则的衔接。
图2/刘志坚教授与许波律师合影
针对企业在进行ESG信息披露时最容易忽视或遭遇的合规经营难题,许波律师表示,随着ESG理念的发展,我国开始关注并推动ESG相关企业实践,且当前正处于ESG信息披露快速发展阶段。比如,2023年8月6日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ESG行动报告(2022-2023)》指出,“2022年,A股一共有1455家上市公司披露ESG或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率为28.65%。”不过ESG信息披露发展至今,我国尚缺乏一个明确的披露框架和统一标准。这不仅是企业在进行ESG信息披露时所遭遇的难题,也会导致企业在进行ESG信息披露时随意参考各类标准,而忽略披露信息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只有有法可依才能有法必依!在ESG信息披露方面,我们不仅要有上位法的规制,更要有可操作性强的具体适用方面的政策指导。
针对ESG合规及其法规的更新与变化对企业带来的挑战和机遇问题,许波律师指出,ESG合规系企业合规工作的一部分。2018年,《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发布,我国企业合规工作才正式从理论走向实践。就企业合规工作的意义而言,一方面律师的介入可以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刑事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则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
许波律师以国资委办公厅近期发布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为例,指出其所包含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均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工作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执行要求。如《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中的环境维度对有关定量指标的披露,则需要上市公司建立有完善、可溯源的绩效指标管理体系。换言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等法规制度的出台,无疑会对企业今后开展ESG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而从长远来看,企业也将通过更为完善的ESG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比如可以加强和完善企业管理,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最终助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图3/许波律师在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