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1日,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文德”)承办的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17,以下简称“秦岭水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成功通过证监会审核。 秦岭水泥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旗下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控股的环保科技型上市公司。中伦文德作为秦岭水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法律顾问,提供了包括参与讨论确定发行方案、对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等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起草交易文件及上市公司决议文件、为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对发行工作从整体上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专业判断,充分保持了律师执业的高度独立性和专业性。 本项目由本所高级合伙人朱登凯律师牵头,高级合伙人刘晓琴律师主办,团队成员还包括雷锐芝律师、宋晓律师助理、王帆律师助理等。
朱登凯律师中伦文德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收购与兼并、外商直接投资、公司上市与证券发行、私募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境外投资,以及银行信贷、信托和项目融资等金融法律业务。
刘晓琴律师中伦文德北京办公室